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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工资指导线(2020年北京工资指导线)

2024-04-27 10686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多少个省份公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 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
  3. 2019年北京社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多少个省份公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截止到11月14日,全国31个省市区中已经有海南、天津、北京、江苏、河北、陕西、江西、福建、湖南、内蒙古、新疆等在内的21个省区公布了2017年的工资指导线。记者发现,与去年相比,多个省份的指导线数值都有所下调。

  

相关专家认为,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整体经济下行,各省经济增速普遍放缓,从而导致了工资指导线的下调。

  

据梳理,从已公布的21个省份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来看,除江苏、河南、安徽(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明确),

  

相比2016年下调的有海南、北京、内蒙古、山东、四川、宁夏、云南、甘肃等8省份,其中,海南下调了1.1个百分点,云南、甘肃下调了1个百分点,北

  

京、内蒙古、四川、山东、宁夏等5地下调了0.5个百分点;天津、河北、江西、福建、湖南、新疆、广西、陕西等8省份基准线与去年持平。仅有两个省份的基

  

准线进行了上调,山西由去年的7%上调到了8%,吉林的基准线由6%上调到了7%,两省份均上调了1个百分点。

  

在上线方面,发现,除了江苏、河南、安徽无从对比外,剩下已公布指导线的18个省份中,江西不设上限。与去年相比,9省上线下调,5个省份上线上调,还有3个省份上线与2016年保持不变。

  

具体来看,海南、天津、北京、河北、内蒙古、山东、四川、宁夏、甘肃等9个省份下调,其中宁夏下调幅度最大,由不设上限下调为13%,其次天津

  

也下调了2个百分点;福建、广西、云南上线与去年持平。山西、湖南、新疆、陕西和吉林5个省份的上线进行了上调,除新疆外,都是上调了1个百分点。

  

从下线来看,相比去年,进行下调的省份仅有4个,海南、内蒙古广西、甘肃中除海南外,其他三个省份均下调了1个百分点。海南从3.5%下调到了

  

3%,下调了0.5个百分点。天津、北京、河北、山西、江西、新疆、山东、四川、陕西、吉林、云南等11省份与去年持平。福建、湖南、宁夏等三省将下线上

  

调,宁夏幅度最大,从2016年的0%提高到了今年的2%,上调了2个百分点。

  

据统计,在已经发布这些省份中,多地的工资指导线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记者注意到,海南、甘肃这2个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

2016北京工资指导线(2020年北京工资指导线)

  

截止到11月14日,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目前还有10个省份未公开。据了解,其实有多个省份已经连续多年没有公布本省的工资指导线了,这与其本身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

  

据悉,东三省2016年除吉林外,黑龙江、辽宁均为发布当年的工资指导线,而黑龙江已连续多年未发布工资指导线。近几年,仅省会城市哈尔滨等城市进行了发布。

  

这完全与东三省经济发展水平情况相符合,近几年,东三省作为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缓慢,但随着国家政策的导向和当地的改革发展,从前三季度的GDP数据来看,经济状况在向好发展。

  

吉林是东三省中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省份,吉林2017年的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基准线和上线均有所上调。而且据记者了解,吉林已连续三年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

  

在基准线方面,海南省的基准线最高,为9.3%;天津紧随其后,基准线为9%;其他省份的基准线均低于9%。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海南之所以表现亮眼,跟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据了解,2017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3213.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

  

天津的基准线虽略低于海南,但上线比海南多了3.8个百分点。天津这两年的经济发展速度也非常快,上线已经持平北京。

  

二、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

近日多省公布了工资指导线,那么具体是什么意思?快来随我一起阅读了解吧。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

  

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除了是让企业和职工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以外,也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记者梳理发现,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多为持平或下调。

  

以基准线为例,上述地区的基准线均低于10%,而且较2015年的水平均有所下降。如,北京从10.5%降为9%,天津从10%降为9%,云南从10%降为8%。

  

云南省人社厅在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相关政策解读中指出,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云南省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云南省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状况仍将持续,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符合云南省企业经济效益实际状况。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经营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不一样,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为了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多地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提出了相关措施。如,河北明确,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通报制度,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通报。

  

四川要求,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

  

天津提出,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16%。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中看不中用,“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何意义?

  

对于这个几乎被遗忘的“指导线”,也曾经有过很多批评,比如江苏靖江市某年发布工资指导线曾表示“困难企业加薪不得低于6%”,这个意见简直“中看不中用”到了极点,这种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意见难道企业会执行吗?除了给政府“搏名声”、实际是“留笑柄”外没有任何意义。更多的`担忧是这个所谓“指导线”不能让私企涨工资,却可能成为国企涨工资的借口。前几年,一篇名为《工资指导线已无存在必要》的文章就曾犀利地指出,“现实社会中,工资指导线对国有企业来讲,其强制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强,特别是对电力、石油、电信等垄断国企来讲更是如此。2005年,审计署在对电力行业施行审计之后,表示‘系统工资增长过快,没有统一的分配制度’。可是,除了公众热议垄断国企工资增长过快之外,我们什么时候听说过由于这些国企工资增长过快而受罚的信息呢?”

  

所以,在很多网友看来,这个“指导线”真的是完全没有意义,甚至认为市场经济就不该有这玩意。

  

“工资指导”或“加薪建议”是有价值的,但应该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对于我国大多数人来说,对“工资指导”或者说“加薪建议”是很陌生的。职工工资增长的平均幅度基本由企业自己决定,不管是少有的集体薪酬谈判,还是企业内部研判,或雇佣专业人力资源机构来提供方案。这些都是比较市场化的解决办法。这样的策略,在过去二三十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特别是2004年刘易斯拐点(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来临以后,是不大成问题的,因为企业在高速成长,职工工资增长普遍也较为满意。但若到了经济增长进入平稳期或者说瓶颈期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更为精细、各方参与更为充分的工资增长方案或者说劳资分配方案了。而且,对于任何一个市场参与主体,可能都面临信息不充分的问题,因此需要更多的咨询、更多的调研,其中包括公开资料,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价格”或“成本”,而不能空口白牙地与自己的老板或员工讨价还价。

  

所以,仅由政府来提供“工资指导”或“加薪建议”是不够的,因为政府虽然掌握的数据信息很多,但不一定比私人机构更了解市场,由政府来提供调薪建议更像是一种针对民众的“保姆”行为,而由于这种建议又不可能有强制力,做不到反而损害政府权威,所以政府还不如不提供建议。例如,香港政府虽然每年也会关注薪酬信息,进行大量调研工作,但都是针对公务员的。除了会关注最低工资外,私营单位的工资指导基本交给市场。

  

而且,成熟市场上“加薪建议”的提供者通常也较为丰富。就拿香港来说,许多人力资源机构如人才管理协会、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等,每年都会发布公开的、立场偏中立的加薪调查和加薪建议。一些机构会偏向劳方,如“职工盟”每年都会建议一个在他们看来合理的加薪幅度,供全港职工及雇主参考,这个幅度会考察年度经济数据如GDP、CPI的增长率,也会考察各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如果发现企业业绩普遍良好,而且公司高管都加了很多薪,那么职工盟就会建议给基层员工提升加薪幅度,以避免“肥上瘦下”。也有偏向资方的机构,如香港雇主联合会,通常每年都会向约500家、总计聘请近50万员工的企业会员发出加薪指引,以帮助他们合理地调整经营成本又不至于引发员工不满。

  

这些既有中立也有倾向性的意见综合在一起,用于劳资双方博弈就比较合理了。不过这些建议终究还只是建议,真正如何调整还要取决于谈判结果,如香港建筑总工会跟资方协调后,曾一次性给所有建筑工人加了5%~30%的薪水,这样的调薪方式,就比较适合那些替代性较强的工种。

  

另一种做法是学习新加坡,多方共同设立权威机构,出台统一的工资指导原则

  

事实上,我国之所以有这么个“企业工资指导线”,学的对象是新加坡,但学得不到家。新加坡在1972年成立了一个叫做全国薪酬委员会的机构(National Wages Council),但这并不是一个政府部门,而是政府、劳方、资方共同参与的三方协调机构,负责确定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协调各方意见,制定集体协商指导方针,并积极推进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制度改革。委员会每年4月召开会议,由中立者(一般为大学教授)主持,劳、资、政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当年的加薪幅度,提交到内阁审批后予以公布,作为当年加薪的指导方针。从1972年到1986年期间,每年都有一个加薪建议(类似于我国的工资指导线),但从1987年开始到现在,不再给出具体加薪建议,而是由企业与工会自行谈判决定,但委员会每年的报告依然会在很多方面提供建议,包括薪酬结构、工资与生产力同步增长、雇员奖励、雇员花红、雇员技能发展和提升、雇员福利等等,他们相信通过这种方法既能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也能让雇员得到更好的待遇和发展。

  

这个统一的工资指导原则,制定的具体方法也十分科学,需要参考经济表现、生产力增长水平、就业形势、国际竞争力、劳动力市场状况、工资水平,生产力增长和通胀、成本竞争力、经济展望等所有方面,而且在起草指导原则时,就会同时征求公众意见并纳入考虑范围。所以,全国薪酬委员会和其出台的工资指导原则在新加坡广受认可,很大比例的企业在调整薪酬时都会参考这一指导原则,非常具有实践性。

  

国内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需要改革,不能再成为“花架子”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面临放缓的局面,职工工资的增长势必也会减缓,在这么一个过程中,如何使工资调整让各方都能够接受,是一个相当艰巨的挑战。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亟需真正发挥作用,要做到这一点,不管是学习香港模式还是新加坡模式,最重要的是让劳资各方也参与到制定指导线的过程中来,然后再依据科学的方法去制定这么一个指导线。

  

对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来说,还存在企业组织形式复杂、各地情况不同、乃至在互联网影响下出现种种新模式等问题,这是需要因地制宜、并深入探索来解决的。

  

三、2019年北京社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2019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称,指导线涉及19个行业。其中,最低工资保障线25920元,较去年的24480元,增加了1440元。

  

2、据介绍,各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为一条曲线,依据各行业中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年销售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数据加工整理而成。

  

3、此次发布的行业工资指导线所涉及19个行业包括: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批发业;百货零售业;超市零售业;汽车零售业;道路货物运输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旅游饭店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出版业。上述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测算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行业指导线中规定了最低工资保障线,今年为25920元,是按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以及前6个月最低工资标准2120元/月综合计算的年度水平。

  

5、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强调,由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因此行业工资指导线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仅为理论最低值。企业实际应用时,除极端情况外,并不需要参考此线。最低工资保障线主要用于示意该行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劳动报酬最低值所对应的必要人均销售收入。

  

6、最低工资保障线警戒线则是根据该行业亏损企业销售收入中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含量的平均值设定的。企业的销售收入中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含量越接近警戒线,企业就越接近亏损。

  

7、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强调,企业在使用行业工资指导线时,一方面要参照本年度销售收入预计可达到的水平及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本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三项指标在同行业中的位置。企业销售收入指标反映的是总产出情况,但不是最终收益结果,因此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应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其他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同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金等项目,易受相关待遇标准调整影响。因此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也要考虑职工工资的实际增长。企业应当在遵循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原则下,配合使用行业工资指导线,进行当年工资增长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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